一、申报要求
1.江西省生态文明科技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以行政村或社区为单元开展建设,请认真参照《江西省生态文明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
2.申报单位所申报的示范基地建设必须已纳入当地县(市、区)政府的建设规划,能够提供具备规划资质单位所制定的建设规划方案。
3.申报单位所申报的示范基地建设必须得到当地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市、区)领导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乡镇、行政村或社区领导参与的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
4.申报单位所申报的示范基地建设配套经费有保障,能够提供由县财政出具的1:1以上的配套经费证明。
5.申报单位所申报的示范基地建设必须有一定的前期建设工作基础(正在建设中亦可)。
6.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的原则,鹰潭、新余、萍乡、景德镇市限报2个,其余设区市限报3个。
7.申报单位在申报示范基地的同时,通过省科技厅(http://www.jxstc.gov.cn)网上办事大厅"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申报1项生态文明示范基地建设优先示范项目(详见《江西省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中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地乡(镇)、县(市、区)政府推荐,经设区市科技局审查同意后,向省科技厅报送有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1.江西省生态文明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申报书)。
2.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包括示范基地建设规划方案、成立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文、配套经费证明、与技术依托单位协议等)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汇总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2.《江西省生态文明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请在江西省科技厅(http://www.jxstc.gov.cn)主页的“下载中心”—“社会发展科技”栏目中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黄彬彬0791-86263938、刘清梅0791-86262651。
联系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邮 编:330046
电子邮箱:jxkjsf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