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省制造业发展水平,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赣工信产业字〔2017〕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
(二)符合《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申请示范(培育)企业10项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通过所在县(市、区)工信委(局)向设区市工信委提出申请(省直管县、市除外),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申请书》;
(二)培育发展方案(申请培育企业时适用);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产品适用)复印件;
(四)主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相关证明材料(可由行业协会或相关的中介机构提供);
(五)近3年获得的知识产权、质量认证、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专业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单个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R&D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等申报表格中的财务指标;
(七)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可从江西省工信委门户网站产业政策处子站下载《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附表(http://www.jxciit.gov.cn/Item/47706.aspx)。
三、有关要求
(一)细分产品界定。填报的细分产品领域类别,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行业分类与产品分类可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查站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pflml/index.html。
(二)严格把关。推荐单位根据本通知和《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申请企业进行初步评估论证并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三)材料报送。请推荐单位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及申报企业相关材料(含申请书、培育发展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我委产业政策处,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何晓霞
电话:0791-88916322 传真:0791-88916320
电子邮箱:jxgxwcyzcc@jxc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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