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政策,根据我委最近下发的《江西省2017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实施方案》(赣工信企业字〔2017〕39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定于9月下旬起开展企业贷款需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贷款的基本模式
采取有限保证风险代偿模式,与省中行合作,定向为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内的小微企业提供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单个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130%以内执行,如有政策性担保公司介入,则按120%以内执行。
二、贷款需求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内入驻;
(二)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注册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或企业实际控制人从事本行业四年以上,企业持续正常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三、申报程序
由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属地的基地运营机构开展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基地入驻企业填写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申请表,提交所在基地运营机构;
(二)所在基地运营机构出具推荐意见,填好企业贷款需求汇总表,推荐报当地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填好企业贷款需求汇总表,行文推荐报省工信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贷款是与财园信贷通贷款互为补充,解决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资金需求,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今年在之前实践基础上,进行了制度优化创新,申报贷款需求又是这项工作的首要和关键环节。请各地和各相关方务必高度重视,指定科室和人员负责,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建立工作沟通对接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共同努力争取尽快将政策落到实处,让企业早日受益。
(二)按时上报资料。请各地务必于10月30日前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申请表、企业贷款需求汇总表、推荐文件纸质版一式2份快件寄资金受托管理机构江西省工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432号)。同时报电子版至邮箱:46497742@qq.com。
有关工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曾伟、韩坤,联系电话:0791-88916357,88916358。
江西省工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刘佳 联系电话:0791-86350214、15070857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