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企业函〔2018〕81号)要求,现就我省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且已批复认定的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含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基地)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省级示范基地运营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二)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初审后行文上报。
(三)省工信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合规性审查和考察测评,择优推荐上报工信部。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按《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所列内容,详见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
(二)各地应于4月15日前将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邮寄至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韩坤
电 话:0791-88916358(传真)
邮 箱:qyfz2013@126.com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三栋,33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