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137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60号)精神,加快我省消费品工业优化升级步伐,推进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更好地满足不断升级的市场消费需求,现就组织开展申报创建第二批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江西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违法事件的消费品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管理规范,经营业绩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总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2017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和出口总额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二)企业已建立省级企业设计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及消化、吸收、创新能力强,开发引领消费方向的高附加值省级新产品。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核心专利技术或独创工艺,填补产业链条的某个空白,整体或核心技术居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四)企业采用或参照国内外先进标准,实施质量精准化管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论证。
(五)企业拥有自主品牌,获得江西名牌以上荣誉,品牌市场占有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六)企业实施“三品”战略取得初步成效,对产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其经验具有较强推广价值,示范作用显著。
三、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创建示范企业向各设区市工信委或省直管县(市)工信委申报。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江西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企业申报书;
2、江西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方案;
3、经审计的2015-2017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它有关资质或证明材料。
(二)初审上报。
各设区市推荐的创建示范企业数额不超过4个,省直管县(市)、赣江新区推荐的创建示范企业数额不超过1个,省属企业向属地设区市工信委申报,不占设区市推荐指标。
各设区市工信委,省直管县(市)工信委及赣江新区经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以文件形式于8月10日前报送纺织工业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再按行业隶属分送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电子信息等相关行业处(室)。
(三)评审、公示和公告。由省工信委各相关行业处(室)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排序,按每行业原则不超过3个名额由牵头处室汇总后报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对通过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的示范企业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省工信委正式公布作为“2018年江西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企业”。
(四)奖励和推广。对获得省级“三品”战略示范企业称号的,省工信委将安排质量品牌建设专题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通过网站、微信和组织主流媒体,加强对示范企业的宣传报道。同时,总结提炼示范企业经验、做法,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联系方式
牵头处室:省工信委纺织工业处(0791-88916385)
联 系 人:熊善平(18879101650)
电子邮箱:6441394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