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江西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江西省“十三五”科技创新升级规划》、《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驱动“ 5511 ”工程的实施意见》、《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启动了2018年度江西省科技创新基地(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工作。经过形式审查、网评、会评和公示等工作程序,决定将江西省近地空间环境与信息重点实验室等4个基地(平台)列入2018年江西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建设计划(见附件1),江西省人类衰老重点实验室等13个重点实验室列入2018年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见附件2),江西省淡水鱼高值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6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列入2018年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见附件3),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依托单位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一步明确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目标和任务、凝炼主要研究方向、完善运行机制,落实条件保障和经费配套,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填报《江西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江西省重点实验室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或《江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以下简称《任务合同书》,具体填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的重要性。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为本部门、本地区的基地(平台)建设和运行提供配套经费和必要的保障,并通过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的管理委员会,加强其建设过程中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各依托单位在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贯彻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按照《申报书》和《任务合同书》有关内容,加强管理,增加投入,确保人、财、物及时到位与合理使用,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改善工作环境和科研条件,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引进、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在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工程化、产业化能力的同时,注意提高科技合作和开发服务能力,增强协同创新能力,推动本技术领域和行业技术进步,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在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江西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