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小而专、小而优、小而强发展路子,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成为细分领域的小巨人,根据《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赣工信企业字〔2018〕404号)规定,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凡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成长性好、质量品牌优、创新能力强。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高等特征,符合《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要求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企业自愿向所在地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申请及推荐意见表(附件1)、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提纲见附件2)、相关附件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
(二)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收集本辖区申报企业资料,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况确定推荐企业,形成推荐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推荐文件报省工信委。
(三)省工信委组织对推荐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价,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依据评价、核实结果,提出入围企业名单,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后在委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公布。
三、相关要求
(一)培育认定专业化小巨人企业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对于示范带动我省中小企业调整结构和发展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获得认定的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将按《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给予政策扶持。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地申报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严把审核关、质量关,确保所推荐企业申报资料客观真实,切实将符合条件、具有代表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推荐上来。
(三)各地收到通知后请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推荐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一份、另刻录光盘一张)、推荐企业情况汇总表和推荐文件(纸质版一式两份)请于截止日前寄至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用时将推荐企业汇总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伟,联系电话:0791-88916357,邮箱:qyfz201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