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申报推荐企业必须是获原省工信委认定的47户2017年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江西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的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
(二)重点领域
企业主导产品应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属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或属于国家和我省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产业。
(三)专项指标
1.经济效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5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近2年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经营管理。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如5S管理、卓越绩效管理、ERP、CRM、SCM等。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1项以上。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企业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企业自愿向所在地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2018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表(附件1)和佐证材料(附件2)。
(二)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收集本辖区申报企业资料,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形成推荐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推荐文件报省工信厅。
(三)省工信厅组织对推荐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价,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按工信部下达我省的7个申报指标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国家层面落实《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积极参与申报对我省中小企业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快创新能力、国际市场开拓、经营管理水平、智能转型提升意义重大。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各地申报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在精不在多原则,严把质量关、审核关,确保所推荐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确保申报资料客观真实,切实将符合条件、在全国同行业中有竞争力的企业推荐上来。
(三)各地接通知后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请各地于截止日前将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光盘一张(含推荐表要求的份数)、推荐企业情况汇总表和推荐文件(纸质版一式两份)寄到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同时将推荐企业汇总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伟,联系电话:0791-88916357,邮箱:qyfz201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