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引导全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不断提升发展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赣工信企业字[2016]28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申报企业应达到以下条件: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具备企业发展专一化、生产或服务精细化、工艺配方或资源独特、技术、管理或商业模式创新等鲜明专精特新特征(具体见《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之前未申报或申报未获认定以及2014年获得认定今年到期的所有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登录江西省工信委官网(www.jxciit.gov.cn)中小企业处子站页面下方办事指南中的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注册,以注册的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以前申报过的企业可用原注册用户名密码登录填报或更新资料)。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对本地网报的企业进行网上审核推荐(以原分配的管理员账户登录),然后由省工信委审核纳入申报企业库。
(三)由网上系统对企业填报的资料进行自动评分,省工信委根据系统评分结果,结合认定计划择优筛选相应数量企业,征求委内相关行业处室和企业所在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意见(必要时组织实地核实),提出审定入围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认定。
三、相关要求
(一)认定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的一项具体举措,对于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路子,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对获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予以授牌并按《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给予政策扶持,优先参加创业大学培训辅导,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参与信用评级和开展融资活动,择优给予“一企一技”技术创新项目支持,优选免费参加中博会等。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二)申报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把审核关、质量关,切实把本地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上来。
(三)请各地收到通知后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推荐截止时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企业申报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网上公布的所在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咨询电话,或加入QQ群308237155咨询。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请与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接洽。
联系人:曾伟。邮箱:qyfz2013@126.com。